仪 器 室 管 理 规 则 |
作者:佚名 部门主页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34 更新时间:2011-11-22 |
1、仪器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仪器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 2、仪器室所有的财务应分门别类建入《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卡》和《低值易耗品帐》,并要定期进行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仪器和药品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或把标签内容直接写在仪器上),并分科分室上橱上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仪器和药品应严格分室存放。 4、要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磁、防光、防冻等工作。 5、要掌握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剧毒药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6、严格执行仪器和药品的申购、采运、领用、借用等一系列制度。损坏、丢失、报废仪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室、药品室(或药品库)应设排风、急救、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8、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分组实验前,授课教师应提早3~5日分别书面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并办理好借、还手续。实验完毕,应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单》。 9、实验教师调离岗位或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 张浦中学教技室 2008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