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篇论文前面附1份《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论文鉴定意见表(高级)》(到人事室统一填写),表格和论文复印件均用A4纸。
2、送审鉴定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的,并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大市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获奖论文只能有1篇)。对乡村教师送审的论文发表或获奖只作参考不作硬性要求。
3、送审的发表论文:
⑴论文需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用以查证:该期刊是否为国家同意公开发行期刊等等,查询页中的名称应与发表的杂志名一致);②“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龙源”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的打印件(用以查证:该期刊是否市级以上刊物,是否刊登有本人论文等等)。查询页需经学校审核盖章,并附在论文前面。
⑵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不附检索查询页,但必须提供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复印件。
⑶送鉴的论文必须将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复印齐全,并经学校审核盖章。
⑷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需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面向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类报纸(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字数不少于2000字。须将报纸的头版、正文复印齐全,经学校审核盖章。
4、送审的获奖论文:
⑴要求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将经学校审核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论文前面;
⑵论文评比部门原则上指: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和一级教育学会,不包括教科研部门的内设机构和学会分会(学会下属学科专业委员会)。
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按降一级评定。
5、提供鉴定的论文须由教师自己在“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等权威论文数据平台进行相似性检测,并将相似性检测的全文报告(先下载相似性检测报告详细版,再点击报告末尾右下角的“”)放在送审论文的最后(学校审核盖章)。
6、每篇论文的材料顺序为:论文鉴定意见表、新闻总署和知网查询页、获奖证书复印件(未获奖可忽略)、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未发表可忽略)、获奖论文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不提供)、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性检测报告及所有复印件均要学校审核并盖章签字。
7、每人每次最多送审2篇论文。论文书面材料须于9月27日17:00前交人事处,过期不候。
昆山市张浦中学
2016年9月19日